陕西广电网络获央视3568频道及“央视专区”陕西省独家版权
苗梦佳| 中广互联| 2016-08-12

   【流媒体网】摘要:8月11日,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央视3、5、6、8频道转播经营授权、“央视专区”节目上线签订协议并发布联合声明。标志着陕西广电网络获得了央视3、5、6、8频道以及央视新媒体内容“央视专区”在陕西省地区的独家覆盖传输权。


 

  根据微信公众号陕西广电网络营业厅的消息,2016年8月11日,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央视3、5、6、8频道转播经营授权、“央视专区”节目上线签订协议并发布联合声明。标志着陕西广电网络获得了央视3、5、6、8频道以及央视新媒体内容“央视专区”在陕西省地区的独家覆盖传输权。

  仪式上,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副主任麻宁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立强共同签署了授权协议。

  签约后,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用户管理部主任邱元晔代表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1、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央电视台授权在陕西省内独家享有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在有线电视、卫星电视、无线电视、IPTV及网络电视的转播经营权、信号授权管理、收视费收缴和知识产权、节目版权保护等权利。任何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媒体、媒介上播出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

  2、在协议期内,陕西广电网络是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在陕西省内授权通过有线电视转播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的机构。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至今尚未在陕西省内授权其他通信运营商通过视频网站、OTT TV、IPTV等方式转播经营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陕西省内所有视频网站、OTT TV、IPTV中播出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高、标清)节目均为侵权行为。侵权播出机构应立即停止侵权,否则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侵权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对此,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董事长晏兆祥表示:陕西广电网络是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唯一合法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权利与广播电视台一起保护广播电视版权。此次签约既是携手央视,共同维护广播电视版权和文化传播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丰富广播电视网络内容和满足百姓文化生活需求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奥运赛事的紧张进行,通过签约,陕西广电网络628万家庭用户不仅可以感受到独家高清晰、流畅直播的奥运盛宴,还可以在“央视专区”抢先点播收看“电视剧”、“戏曲”、“音乐”等央视各类精品节目。

  此次与中央电视台的合作,将促进双方的转型升级与产业发展、台网资源的深度融合。签约后陕西广电网络会主动配合央视,合力保护好相关频道和内容的版权,切实维护央视和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

  高清互动平台“央视专区”栏目在陕的落地,是继央视在北京歌华有线、四川省网以及广东省网上线商用后首批上线的省份,也是开创有线运营商和电视台“台网联动”新合作模式的又一次大胆探索。

  此前,四川有线、歌华有线、广东广电网络、贵州广电网络相继上线了“央视专区”,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分党组成员的姜文波曾表示:“奥运前,移动客户端CCTV5和‘央视专区’实现在百万级以上互动电视用户的有线电视网络的接入。”

责任编辑:王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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