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部门联手力查非法“卫星锅”
佚名| 检察日报| 2010-06-10

    【流媒体网】摘要:海南省文化、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屯昌县等地的20多家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其中涉嫌违规的6家单位已被立案查处。


    日前,海南省文化、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屯昌县等地的20多家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其中涉嫌违规的6家单位已被立案查处。

    今年3月24日,海南省文化稽查总队和屯昌县文化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联合检查屯昌屯信服务公司的金海大厦,发现该酒店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检查客房时发现正在播放中国教育、湖南卫视、华娱台、凤凰电视台、天映频道、境外卫视成人台等15个台,其境外卫视成人台正在播放淫秽节目。执法人员还在机房查获违法调制器8台,接收器10台。

    而记者近日走访了解到,仅在海口市秀英区等地,就有近200多个私装的“卫星锅”。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境外节目属违法行为,但非法“卫星锅”为何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家住海口市琼山区的陈女士说:“装数字电视费用太贵,看到别人装‘锅’效果不错,便花300多元托人安了个小的,算下来比有线电视划算。”澄迈县的陈先生则表示,自从装了“锅”后,不仅可以看到国外电视节目,还可以看到港澳台的节目,一些重要新闻能比国内电视台提前4至6个小时。

    据了解,这些“卫星锅”大多卖价在150元至200元,卖家一般免费送货并负责安装,可收到内地40多个卫星频道,500多元的“卫星锅”还能收港澳台地区及日本等数十个成人频道。

    究竟哪些群体和单位可以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记者为此采访了海南省文化稽查大队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原广播电影电视部1994年2月3日发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场所才有权利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而一般单位不允许私设卫星接收设施。

    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个人是不允许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但在收不到电视台、电视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站)的电视节目的地区,个人可申请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但只允许接收境内电视节目。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海南文化部门下一步将以琼海、海口、万宁、三亚为检查重点,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同时,他呼吁群众发现有私装“卫星锅”现象的,可直接向海南省文化稽查总队举报。此外,对于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处以销售额二倍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lmtwadmin

分享到: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流媒体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流媒体网所有,转载需注明出处。非本站出处的文章为转载,观点供业内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