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部分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佚名| 中国政府网| 2016-02-22

  【流媒体网】摘要:2月19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2月19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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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不得把已取消的中央指定事项作为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国务院

  2016年2月3日

  本次取消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有65项;依据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有87项,涉及33个部门。

  这些取消的事项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与投资、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等相关的审批事项有87项。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缩短投资审批周期、减少环节,给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多数由省、市、县三级实施,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推动地方开展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由地方实施“初审”和“预审”的有53项,取消后能进一步理顺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审批事项的责权关系,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率。

  经过两轮清理,已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的任务。

  同时,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决定要求,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

  以下为部分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电及相关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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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部分国务院决定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电及相关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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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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