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党荣:无论怎么联播 方言节目都与创新不沾边
肖党荣| 广电时评| 2016-06-22

   【流媒体网】摘要:消息还指出:文化不等同于刻板,这档文化类综艺节目,将方言文化知识与游戏互动完美结合,可谓是近年文化类综艺节目的典范。消息进一步强调:六省同步同播同档节目,并联合三大热门视频网站播出,实现立体化传播,要让“方言”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持续发酵。


6月11日,业内比较有影响的一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这么一条消息:《汪涵、马可加盟,六省联播传承方言文化,<多彩中国话>何以成了“三好节目”?》。这条消息标题的关键词,可以这么标识:“汪涵、马可”“六省联播”“方言”“文化”“三好节目”。比较吸引人。

 

  从消息看,这个六省联播的方言节目,一是保护方言文化,树起了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旗,堪称全国方言文化保护的里程碑;二是依托“长江新卫视”(也就是所谓六省联播),进行开创性的探索,率先走出去,强强联合,全新尝试,是地面综艺新出路新方向;三是汪涵、马可等明星大咖加盟,不仅让节目多姿多彩,也满足了观众对明星“说方言”的窥探欲;四是六省方言出题,夹杂方言游戏,啼笑皆非的回答,逗笑的解读调侃,专家的现场作答,轻松愉悦地传播方言文化,娱乐性与知识性并存。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王莉宁给出了“好听”“好看”“好赞”的“三好”评价。

  消息还指出:文化不等同于刻板,这档文化类综艺节目,将方言文化知识与游戏互动完美结合,可谓是近年文化类综艺节目的典范。消息进一步强调:六省同步同播同档节目,并联合三大热门视频网站播出,实现立体化传播,要让“方言”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持续发酵。

  或许,从地面频道的运营模式上说,这个消息会有一些可供借鉴的东西。但是,如此简单生硬地把方言研究传承与广播电视节目相捆绑,就真的在理论上实践上创新了?难道方言文化就得靠方言节目来研究传承?

  先看看两个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吧。《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第十六条规定:“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采编、制作、播放、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第三十六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法有禁止不可为,法有限制须慎为。上述两个法律文件规定很明确:广播电视的采编、制作、播放、传输等活动,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使用方言。这档六省联播的方言节目,是否经过批准?如果没有经过批准,则与法有违。消息关于这个问题,未着点墨。

  除过上述两个法律文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广播电视节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也以一贯之地有着一系列具体通知规定。其精神实质,就是广播电视节目要规范使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把方言文化研究传承与广播电视节目相捆绑,混淆了矛盾性质和主要矛盾所在,逻辑上是混乱的,理论上是错误的,实践上不但行不通,而且是对广播电视发展的战略戕害。方言方言,顾名思义,便是只流通于某一特定地方的语言。《汉语词典》解释为:指一种语言中跟标准语有区别的、只在一个地区使用的话,如汉语的粤方言、吴方言。从文化研究传承的层面看,汉语方言或可称作汉语言进化发展的活化石,确实值得认真研究。正如消息所引,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刘祥柏说:“方言是全国各地的地方戏、曲艺等各种语言艺术的根本。没有了方言,各地的评书、快板、大鼓等,地方戏如昆曲、越剧、黄梅戏等将会随之消失。地方文化失去了各地方言这种语言载体,也必将快速消亡。”刘研究员的话,基本上回答了研究传承汉语方言文化这个问题的矛盾性质:即方言是地方文化研究传承的重要载体;加强对地方戏曲等文化形式,以及其他地方文化形态的保护措施,是方言文化传承的主要矛盾。这个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当前应当是花钱收集整理研究地方文化资料、发现培养传承人才,一定不是设法用方言来赚钱。

  我国广播电视媒体姓党,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工具,是党和人民新闻舆论战线的主阵地之一,必须爱党、护党、为党。这是广播电视的根本性质。广播电视的主要职责和使命是“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这48个字既包括国家层面,也包括社会层面,同时还有中外交流方面,是广播电视所面临的主要矛盾。

  广播电视与方言文化的关系如何正确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一系列规定,以及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实践,给出了答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以及全国各地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常播出的大量地方戏曲节目,如京剧、秦腔、豫剧、昆曲、越剧、黄梅戏等,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是广播电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为和贡献之一。

  显而易见,方言是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直接把方言研究传承与广播电视节目捆绑起来,简单而生硬,不但放走了于方言研究传承的有力者,也模糊了广播电视的职责与使命,彻底混淆了矛盾性质,把两个不同矛盾、不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分青红皂白地搅和在了一起。理论上的糊涂和错误,必然危害实践。这样的认识,给方言研究传承和广播电视节目,都会带来致命的伤害。要害,还是以娱乐化来博取收视率。因为,在为论者的眼里,只见票子,不见其它。

  做方言节目,说不上新,也很难说创新,更不好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离不开戏剧、曲艺之外的方言节目。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法律规定的这三个“有利于”的指向,再清楚不过。这是全民法定应当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核心精神,体现着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和终极文化追求。简单、生硬而直接地把方言研究传承与广播电视节目捆绑起来,为违法方言节目鼓噪张目,不说这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核心精神,单就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展来看,不过是打着文化传承的幌子,给娱乐化等一味追求收视率者,提供理论支撑罢了。其不只理论上的糊涂、逻辑上的混乱,而且票子味极重。

  擅自制播方言节目这个现象,不算新,更不是创新。此类现象早就有过,都不长久。倒是所谓“立体传播,要让‘方言’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持续发酵”,是个比较大胆的意图、行动与宣言。恐怕这个意图、行动与宣言,不但与法不符,而且在某种层面上,还有违时代潮流呢。

  不要忘了,早在两千多年前,著名的“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已经揭开了华夏统一的民族文化的精彩大幕,传承至今,也影响至今。对此,中外学者已有公论。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虽说世殊事异,情随事迁,但家国为之灿然。在时代大势浩浩向前的当下,居然囿于一域期期向钱、合纵连横?还要给这老套的念头和不规的手段,冠以文化创新?

  民族生存和发展最为基本、最为深沉、最为持久的力量是文化自信。讲文化自信,当然首先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并将之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绝不是一地一域的文化,而是神州大地无分南北东西,绝大多数人们都愿意遵从并始终坚守的,中国各地优秀文化的公约数。传承的题中应有之意是弘扬,而弘扬的基本含义便是时代性。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绝不是狭隘的自我欣赏,而是应时代之需,立时代潮头,发时代先声。广播电视节目的自主创新与文化自信,就是要为优秀传统文化,注入强烈的时代性,使之发扬光大,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厚培最为基本、最为深沉、最为持久的力量。做好这个工作,广播电视的基本功,便是带头率先推广普及、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汉字和汉语普通话。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未能没马蹄。随意开办、多省联播的方言节目,值得研究,值得商榷。这个方言节目的“三好”,不是广播电视节目的正确方向。无论它贴着“传承”“创新”“文化”,或者其它什么标签。

责任编辑: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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